本報訊(通訊員 湯崢鳴 記者 江躍中)包裹封條完好無損,但裡面價值數十萬元的黃金飾品已沒了蹤影;快遞員上樓派送快件,下樓時車上其他包裹轉眼被盜,作案者不為包內物品只要贖金。近日,黃浦區法院先後對兩起涉及快遞行業的刑事案件作出判決,3名被告人分別因職務侵占罪和敲詐勒索罪被判刑。而透過這兩起ARMANI案件,也給部分防範意識薄弱的快遞公司和快遞員敲響了警鐘。
  大馬爾地夫批金飾不翼而飛
  去年7月,一家商貿公司通過快遞從南京分公司預防癌症的方法寄送了三個包裹到上海的門店。然而,當上海門店的員工收到包裹並打開清點時卻發現,其中一個包裹內只有一張貨品清單,清單上列明的52條金項鏈和7個金手鐲神秘消失。門店員工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
  通過對包裹從南京到上海的配送各環節進行縝密偵查,警方鎖定派送該包裹的快遞員崔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證據面前,崔某承認了其拆SD記憶卡開包裹並將其中黃金飾品全部占為己有的事實。
  據他交代,事發當天他在消防通道休息時發現有三個包裹的收件人都是同一個人,只是重量不同,出於好奇,他撕開了其中一個包裹的封條。打開後,崔某發現裡面竟全是金飾品。禁不住誘惑,崔某將這些金飾品偷偷拿出藏入自己背包中,並用威剛外接硬碟平時取件時多餘的這家公司的封箱帶對包裹進行重新包裝,然後若無其事地將這個包裹派送至該公司。得手後,崔某將52條金項鏈、7個金手鐲全部寄回了老家。
  去年10月,警方在崔某老家距祖屋10多公裡外的農田裡將被侵吞的贓物悉數挖出。經鑒定,這些首飾共計價值24.86萬元。今年1月,黃浦區檢察院指控崔某犯職務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崔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鑒於贓物已被全部追繳,其到案後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能當庭自願認罪,法庭遂從輕作出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快件遭竊勒索贖金
  去年7月26日上午,快遞員小錢在本市寶山路一居民樓送快遞時,他放在樓下助動車上的26件快件連同他個人的身份證、居住證等一同遭竊。正當小錢為丟失的快件心急如焚之時,一個陌生男子給他打來電話,稱東西都在但要用錢來贖。
  考慮到如果不答應對方的要求,自己可能面臨公司更加嚴厲的經濟處罰,小錢無奈之下只得按照對方要求把1000元打入了對方的銀行卡內。錢匯出去後,按照對方的提示,小錢很快就在一小區門衛處找回了丟失的快件。但清點後小錢發現,對方只歸還了部分快件。果然,沒多久陌生男子再次來電,要求小錢再匯一筆錢才能把剩餘的快件歸還給他。
  這次,小錢沒有答應而是選擇了報警。和小錢的遭遇一樣,在2個月內,陸續有多名快遞員向警方報案稱,包裹遭竊後受到敲詐電話索要錢財,這些快遞員少則損失幾百元,多則給對方匯出數千元。
  去年9月11日,這一連串偷盜快件後勒索快遞員錢財的案件告破,警方將幕後黑手朱某和謝某抓獲歸案,並繳獲被竊的部分快件。令人驚訝的是,朱某自己也曾是一名快遞員。
  據朱某交代,其作案手法其實很簡單,看到快遞員停在居民樓前的助動車就趁人不備將上面的快件全部放入自己的助動車上偷走。得手後,他和謝某會先打電話到快遞公司詢問快遞員手機號,再打電話或發短信給快遞員,要求對方向其指定的銀行賬戶內打入1500元-2000元,收到錢後再將快遞件等物品返還。而之所以屢屢得逞,朱某表示是因為他深知快遞員寧願花錢贖回快遞也不願報警免得丟掉飯碗。
  經查,去年7月到9月,朱某與同伙謝某共實施敲詐勒索6起,敲詐錢財共計7800元,所得贓款全部被兩人共同花用。今年2月,黃浦區檢察院將朱某和謝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朱某伙同謝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要挾的方法,強行多次索要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中,朱某系主犯,謝某系從犯。最終,朱某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謝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原標題:拆包裹盜黃金 偷材料詐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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