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甘超強 通訊員/刁城邦 黃文仿)別以為偷得少就可以免刑責——近日,兩個在河源市區公交車上扒竊了一部國產華為手機並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嫌疑人,成為《刑法修正案(八)》新的司法解釋出台後,該市扒竊數額不足千元被刑拘的第一批犯罪嫌疑人。
  據介紹,13日下午4時30分許,該市公安局巡警支隊偵查大隊反扒民警在河源大道發現了這兩名可疑男子,遂尾隨跟蹤。不久,兩名可疑男子在公交站臺上了101路公交車。當公交車行駛至市區海關路口時,便衣隊員發現其中穿著灰色衣服的男子利用手裡的袋子作掩護,扒竊到一名女學生的一部黑色手機並迅速轉交給另一名疑犯。兩名疑犯得手後迅速下車,在後面跟蹤的伏擊隊員馬上實施抓捕,並當場在該扒竊嫌疑人身上搜出被盜手機。
  據警方介紹,按照以前的規定,因扒竊數額或涉案金額不足1000元,對作案人只能作行政拘留處理,但新的刑法修正案實施後,扒竊由 “結果犯”變為“行為犯”,但凡扒竊案件,無論扒竊財物金額多少,都以刑事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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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新刑法修正案實施 兩賊成河源施新法刑拘首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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